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
本科提前批(A、B)、本科一批(A、B)和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和征集志愿。每段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征集志愿。一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不实行平行志愿。
本科二批(A、B)、本科三批、专科一批和专科二批设一志愿和征集志愿。每段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征集志愿。一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
2.艺术、体育类专业
本科提前批(A、B)设一志愿和征集志愿(院校加试和自测艺术类本科专业不进行征集志愿),每段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征集志愿。一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不实行平行志愿。
本科三批和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和征集志愿(院校加试和自测艺术类专业不进行征集志愿),一志愿录取后,分批公布缺额计划征集志愿。一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院校加试和自测艺术类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只填报一个一志愿)。考生在填报一志愿和征集志愿时,不得跨类填报。
面向本市招生的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放在专科二批,设一志愿和征集志愿,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征集志愿。一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考生也不得跨类填报。
3.对口招生类
对口招生本科专业志愿填报在本科二批B志愿栏内,与本科二批B同时录取,专科专业志愿填报在专科一批志愿栏内,与专科一批同时录取。每批设一志愿和征集志愿。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缺额计划征集志愿。一志愿和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考生不得跨类填报。
4.定向招生
定向招生不实行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考生只填报一个定向志愿,且不能同时填报非定向院校志愿。
请广大考生互相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