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7)28号〈关于印发《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对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管理,进一步端正考风考纪,严肃命题工作管理制度,确保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正常进行,现对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规定如下:
1、研究生入学考试是国家级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和答案及评分标准属于国家级机密,命题教师接受命题任务后,应与研究生招生办签定保密责任承诺书,严格保守秘密,按照命题要求准确无误做好命题工作。
2、试题应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研究生入学的基本条件。试题主要测验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应由易到难,要有一定的区分度,整体难易程度适当,一般应使本学科本科毕业的学生能取得及格以上成绩,考生成绩应合理分布。
3、试题中应有一部分具有一定深度的内容,用于检验考生融会贯通、独立思考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类题目所占比重最多不超过总分的10%。
4、考试内容应在研究生入学考试复习大纲范围内,按200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指定的教材和考试大纲(在校园网研究生招生办目录下,部分专业没有大纲)命题。
5、试题内容不得与近几年考试试题重复,重复比例较大的命题无效。
6、题意要清晰明确,文字要准确简练,导语要明确,措辞要确切。命题中必要的原始数据、参数和资料应在试题中提供,应避免出案例分析类试题。
7、为方便考生答题,尽可能避免考试过程中使用计算器。但电类、机械类等专业必须使用计算器的科目,应在试题前注明:本试题应使用计算器答题。
8、试题中应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不能有政治性的错误。
9、考试科目代码为7或8字头(初试科目)的科目每科试题均以150分为满分,考试科目代码为2字头(初试科目)或9字头(复试科目,满分100分)的科目每科试题均以100分为满分。每题分数必须在试卷上注明。考试科目代码请查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0、每科试题考试时间为3小时,题量应能使优秀考生全部答完并有一定的检查时间。
11、根据考试科目的实际情况可以有选做题,但不能超过10分。选做题的难易程度应相当。
12、命题教师在交题同时应提交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应按要点详细准确。对没有提交评分标准的试题不予采用。
13、命题教师要对试题认真反复核对,不能出现任何纰漏,应确保试题质量。试题打字应规范、工整、清楚,数据应完整(涉及计算的试题一定要经过反复演算,不能缺少条件或数据不完整)。图表及角标要清晰,不得用复印件做原稿。
14、所有试题必须是题签的形式,不留做题的位置,考生在题签上做题一律无效、并在试卷首要位置加以文字说明(第一行注明:请将试题做在标准答题纸上,在题签上做题无效的字样)。 试题格式请参照模版格式排版。
15、请使用A4纸5号字打印,以便于制版印刷,同时应尽量减少试题的页数,尽可能避免装订。第一页最上端留40毫米高的空白,以便于加试卷题头。
16、根据保密规定,命题人员姓名对外保密,命题人不得宣传自己是命题教师。每位命题教师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
17、命题人员不得保留副本,试题命好后应立即销毁有关的草纸和电子文本,如出现泄密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8、本年度有子女和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研究生者不能参加本学科的命题。
19、不允许命题教师将试卷交给他人打字或他人转交,应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将试卷交给指定的试卷接受人。
20、如试卷中出现可避免的错误(如缺少条件、缺少必要的数据)则按我校教学事故处理规定,给予严重教学事故或一般教学事故处分。
21、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研究生招生办将对命题教师接受命题任务后的保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同时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将以暗访等形式对命题教师保密情况进行走访和调查,对存在问题的教师将取消今后的命题资格,严重者按国家规定进行处理。
22、考试期间命题教师应尽可能不外出,保持通信畅通,以便于出现问题及时联系解决。
23、博士生入学考试参照上面规定执行,试题分数为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三小时。
燕山大学招生处
200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