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全日制培养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省计划研究生或省自费生。
一、招生对象:参加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省内规定的报名分数要求;外语水平较高,具有学士学位;本次报名专业与其参加统考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河北籍统考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报名最低分数线:根据省学位办的规定,确定我校各有资格招生的专业及其分数线(详见附件)。
三、招生名额:先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能力和社会需求自行申报,统招生源已能满足培养能力要求的学科专业,原则上不再安排省自费生名额,各学院应在4月14日前上报分专业计划,4月15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将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学位办,4月25日省学位办正式下达分专业招生计划,报名前学校正式上网公布。
四、报名时间:5月8日-9日。
五、报名地点: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旧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六、报名手续和要求:
(一)考生须持个人有效证件、2008年全国考研成绩单原件(加盖报考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报考导师接收函。往届及在职人员还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为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可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的介绍信。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填写《2008年河北省招收全日制培养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交纳报名费100元,同时登录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未填表或未进行网上报名者,其报名无效。
(三)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将成绩单原件贴在表内相应位置,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在5月12日前将报名表交到研招办。
(四)考生只能报考一所招生单位,重复报名者一经查出,省考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体检和复试:省计划研究生报名后,学校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名单。报名人数多的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最多有120%的考生进入复试范围。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由研招办负责通知。被通知考生于5月19日上午空腹到研招办报到,交体检费40元领取体检表,粘贴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到校医院体检,下午2:00到学院报到,参加复试。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体检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应于5月22日上报复试结果。
八、录取:学校根据复试结果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已被录取的应届考生,如在2008年秋季入学前仍未获得学士学位,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缴费:根据河北省有关规定,被录取的考生需缴纳培养费7000元/年,且在校期间没有助学金或生活补助。省自费生可参加下一年度的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只有一次机会,且只能报考本校本专业),成绩合格被录取后,可转为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
十、学籍管理:省自费生入学后执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管理模式,同时兼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特点。省自费生完成全部学业,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明书,经审核加盖省教育厅钢印后生效。省自费生在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以上,才能报名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名录取的,在校期间不能参加外语及综合考试,毕业时无法取得硕士学位,将直接影响考博和就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
附件:2008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名分数线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