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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未知 来源: 河北农业大学 发表时间:2008-5-23 |
2008年保定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一律采用全国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考试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保定市教育考试院报名点接收报名考生的类型 1.报考统考的考生(不接收在河北省外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2.报考河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 3.报考河北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MBA联考的考生。 4.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 二、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缴费、摄像安排 1.河北大学参加研考报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于11月6日—7日到河北大学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缴费、摄像。具体地点看学校通知(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312-5079489)。 2.华北电力大学参加研考报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该校单独考试和MBA联考的考生及其他报考该校的考生,于11月7日到华北电力大学图书馆B座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缴费、摄像。(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312-7522636)。 3. 河北农业大学参加研考报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报考该校的考生,于11月5日—7日到河北农业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楼(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灵雨寺街289号)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缴费、摄像。(咨询电话:0312—7521561、0312—4111206)。 4.其他参加研考报名的考生,请于11月10日至14日到河北大学新校区(七一东路)B1座一楼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缴费、摄像。具体时间及地点请于11月6日至9日查看本网站本报名点公告栏的通知或查看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网址:http://yjsy.hbu.cn)。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现役军人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及报名序号,按上述要求到相应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缴费、摄像。否则,其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考生需特别注意: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报考有关要求,我市不接收在河北省以外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这类考生在我市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报名信息将会被删除,后果由考生自负。 我省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期间,考生如无特殊情况,在每场规定的考试时间内不得离开考场,特此通告。 三、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考试前三天登陆保定研究生网(网址为:http://www.bdyjs.hbu.cn)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座位号)。 2.请考生随时查看本报名点网站公告栏的通知。 3.初试时间(待定),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现役军人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和《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高考处研考咨询电话:0312-5078378。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2007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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