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河北省高考招生补录工作继续执行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高考招生的各项规定。已被录取的考生(含未报到由学校退档者)不得参加补录。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变,一志愿录取不降分。在征集志愿时允许控制线下的考生填报志愿,录取时,如院校在控制线上生源不足,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面向各市招生的院校,其控制分数线由相关市确定,但文、理科文化成绩不得低于200分,艺术、体育专业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分160分,且专业合格。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市、县(市、区)招生办要设立专门的志愿填报点,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填报志愿所需的微机和网络环境,保证考生按时填报志愿。任何学校、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阻止考生参加补录志愿填报工作。各级信访咨询服务站要安排专人进行值班,在填报志愿和每批征集志愿期间保证通讯和网络畅通,及时解答考生提出的疑问,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