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专业对外语成绩均有一定要求;
2、工业设计专业对数学成绩有一定要求;
3、所有专业需进行专业课测试,录取时按以下录取原则:文化课、专业课均换算为百分制后,按文化课占30%,专业课占70%(工业设计专业对数学有一定要求)相加后,按折算分从高分往低分择优录取。具体计算公式为:折算分=(文化总分/7.5)*0.3+(专业总分/2)*0.7
4、我校不承认考生所在省组织的联考成绩以及其他学校的相关成绩。但取得我校合格证的考生,如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联考合格的还必须取得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5、各省考生不得跨省参加专业课考试,只能在生源所在省考点参加考试。
6、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三个专业方向统一排队,采用分数优先兼顾三个方向志愿的录取原则。
7、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及美术学(书法艺术方向)录取时,分别排队择优录取。
8、录取时,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
9、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